黑龙江社会科学

期刊导读

风险社会生成中的自然社会化探究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8

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研究社会学、人类发展学科中的重要命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自然认识的逐渐加深,对人类与自然、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却越来越不清晰。究其原因,人类始终站在主观的角度去进行自然、社会关系的判断。随着人们进入科技发展时代,对于自然的征服的推进也越来越快,尤其在经济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的推动下,人类社会实现了又一次根本性的转型。这也就意味着人类历史又将迎来新的阶段,但却不是现代化延续中所呈现或所预见的“版本”,在这一次的转型中,第一次出现了风险社会这一概念,这同时也使人们开始意识到,风险社会是不同于包括工业社会在内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其是属于一种的新的形态[1]。

一、风险社会的产生

从20世纪70年代伊始,一方面是日渐严重的环境、生态破坏问题,另一方面,人们的关注重点和所追求的目标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仅仅关心利用自然或将人类从传统禁锢中解脱出来的问题,而是同样开始注视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本身所出现的问题、科技发展与实际利用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去管理这些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关于科技风险、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人们一度认为通过政治、经济管理就能够实现风险的降低或消除,而事实上,风险一直存在,既没有减弱,也没有消失,当然,这些都是人类对风险社会生成中面对风险所作出的尝试,但至少人们已经开始正视风险社会的存在和重视如何迎接风险社会的挑战[2]。

风险,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其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也是伴随着人类延续和进步、威胁人类发展脚步的因素集合。人类战胜了风险、控制了风险、驾驭着风险,都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不断进入新的阶段。

但这些都是指生存的风险,而社会风险则不同以往传统的风险概念。传统风险中,远古人类要面对猛兽侵袭的风险、食物猎杀的风险、自然灾害的风险、病毒细菌带来的风险,随着人类的发展和工具、技术的进步,人类逐渐具备了对抗、战胜风险的能力,如猎杀工具的出现、陷阱的运用、房屋建筑的出现让人类具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神农尝百草、植物特性和植物相互中和的性质让人类学会了如何抵抗病毒细菌的能力,人类就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进步中得以发展、延续。相比这些传统的风险,风险社会则是在工业社会发展中产生的,其不是一个区域、一个阶段产生的风险,其是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概念角度来讲,是人类在工业生产中所有人需要共同面对和必然遭遇的风险,甚至具备全球化的性质,其所表现的是无差别、人类平等承受的风险压力[3]。

例如工业生产中自然、生态的破坏带来的风险,如今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病毒,这就属于一种威胁全人类生存的重大危机和风险。

二、风险社会生成中的自然社会化

科技文明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标签,而科技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则是建立在自然资源的利用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上,这也就意味着自然已经融入了社会,而社会风险则不再是外因所引起的,而是发生在了社会自身之中。但从另一角度来讲,风险社会也是促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统一的推动力。而且,自然科学主题中也显现出了明显的政治特征。这无不体现出了马克思思想预言中所提出的“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将成为一门学科”构想。自然社会化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分化为不同科学部门中逐渐实现社会分化一致的一种必然现象,也是人类历史中不断寻求发展动力和前进路径的表现[4]。

三、结束语

事实上,风险社会中,自然社会化是建立在科学与自然分界被消除基础上,将人类的人文精神贯注到科学活动当中,也只有如此,科学才能够在人类风险感知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强化每一个专业性的科学研究活动的社会价值,进而推动人类得以健康的延续。

[1]韩宗生.资本主体性的分化与歧变逻辑—风险社会生成的制度根源[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51(1):106-112.

[2]霍宏霞. 风险社会权利生成的行政决策法治化进路[C].河北省委法治办、河北省政府法制办、河北省法学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九届法治河北论坛论文集(下).河北省委法治办、河北省政府法制办、河北省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2018:119-130.

[3]朱明哲.面对社会问题的自然法—论法律社会化中的自然法学说变迁[J].清华法学,2017,11(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