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军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撰文指出,正是在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中,雷蒙·威廉斯发现了巴赫金小组的价值。他认为,早期对巴赫金所发动的这种现代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强有力的挑战,很少被听见,或者完全听不见。甚至当其构成“被”理论化时,构成分析的主要教训也很少得到强调,反而更强调安全距离之外的学术研究。在《文化理论的运用》中,威廉斯更是从正面积极肯定巴赫金小组的理论贡献,认为正是在这个被唤醒的、但令人不满的阶段中,第一次重要的理论创新开始形成,社会分析和历史分析对于研究文化理论中一种创新的结构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威廉斯对巴赫金小组的接受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威廉斯对巴赫金小组时期的发展历史相当熟悉,他不仅熟悉围绕巴赫金小组时期著作权的争议,而且还熟谙他们各自的人生轨迹及学术变迁。其二,威廉斯充分肯定他们提出的“社会学诗学”的主张,认为在这种诗学中,读者的转换和艺术家地位的转换可以被认为直接导致了一种新的、自信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其三,在威廉斯那里,巴赫金小组所从事的理论创新是“有意义的文化理论”,是文化研究的最佳典范。他认为有意义的文化理论应该是当一个文化理论确证了真实社会历史之内的关键联系和关键断裂之时,才能称之为有意义,这是一个根本问题。正是在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威廉斯再次将巴赫金小组抬了出来。“用麦德维德夫和巴赫金的话来说:‘作品只是作为社会交往不可分割的各种要素才可能进入真正的联系之中……进入联系之中的并不是作品而是人。不过他们是通过作品的媒介进入联系之中的。’这把我们导向了文化分析中的核心理论问题:我在开头界定为特定关系的分析,作品通过这些关系形成和运动”。也就是说,巴赫金小组所确立的以社会交往为基础的研究范式,是文化理论的最佳选择。